入境事務處 Immigration Department | |
---|---|
![]() | |
![]() 入境事務處標誌 | |
處長 | 區嘉宏 |
副處長 | 陳天賜 |
助理處長 | 樊曉聲、何家榮、程和木、馮毅華、張秀賢、郭俊峯、戴志源 |
部門主任秘書 | 鄧浩光 |
部門資訊 | |
成立年份 | 1961年 |
所屬部門 | 保安局 |
總部 | ![]() |
聯絡資訊 | |
網站 | www |
入境事務處(簡稱入境處;英語:Immigration Department,縮寫作 IMMD),前身為英治時期的人民入境事務處,是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保安局轄下的紀律部隊之一,負責出入境事務、打擊非法勞工、執行入境條例等。現任入境事務處處長為區嘉宏[1],領導7376名軍裝人員及1708名文職人員[2]。
九七主權移交前,負責香港出入境事務的政府部門為人民入境事務處,於1961年8月4日成立,初期事務為執行海及空人事出入境管制,打擊出入境犯罪活動,簽發旅行證件及簽證等。其前身為香港警務處入境事務部(俗稱移民局)。1965年8月1日,人民入境事務處從香港警務處接管在羅湖的出入境管制任務。
1977年4月20日,人民入境事務處與人事登記處合併;於1979年7月1日再接管註冊總署的出生、死亡及婚姻登記等任務。
九七主權移交後,人民入境事務處改稱為入境事務處,轄下的婚姻註冊處改稱為婚姻登記處。由此時起,入境事務處增加了簽發《香港特別行政區護照》及游說各國給予特區護照持有人免簽證待遇的事務,並且執行《香港基本法》關於居留權條文等任務。入境事務處處長成為了香港政府主要官員之一,由行政長官提名,報請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央人民政府任命。
2000年8月2日,大批聲稱擁有居港權的中國大陸人攜帶易燃液體和打火機到來入境事務大樓要求與官員見面,並且威脅自焚,期間情況失控及發生火災,事件中高級入境事務主任梁錦光和爭取居港權人士林小星被燒死,是為香港入境事務大樓縱火案。
2000年8月24日11時,患有自閉症、輕度智障及過度活躍症的15歲少年庾文翰與其母在油麻地地鐵站乘坐地鐵回家,在登車時庾文翰突然跳出車廂及逃離母親。其母親隨即向警察報告庾文翰失蹤。當日香港時間13時29分,庾文翰被發現在羅湖邊境管制站,當時入境事務處職員在他身上找不到任何身份證明文件而將庾文翰視為中國大陸人士,將其送往深圳,其後下落不明;是為庾文翰失蹤事件。
2004年,入境事務處在香港國際機場及各口岸主要反恐據點引入容貌辨認系統,加強堵截包括恐怖分子在內的黑名單人士,該系統利用三維技術,根據入境人士的面貌、輪廓及特徵,與黑名單資料庫核對後,再確定目標人物。
2013年,入境事務處共執行28,443次打擊偽證行動,成功撿獲765本偽造旅行證件及186張偽造智能身份證[3]。
2019年11月警務處處長根據《公安條例》(第245章)第40條,委任部分入境事務處職員為特務警察。[30]
香港入境事務處的職級分為三級,即處長級、督察級及員佐級,共13個職級,實際為12個職級。
(註:以往入境處於取消AIO後不設有一粒花,新聘請的IO(Probationary)制服上與正式IO一樣均為兩粒花,其後才增設一粒花。)
入境事務處學員均需要接受武器使用的訓練,並且根據情況配備手銬、鐵甲威龍、胡椒噴霧及伸縮警棍,駐守於青山灣入境事務中心的人員亦必須學習使用胡椒球發射器,以應付日常的任務。
入境事務處負責全港所有的出入境事務,當中包括有海、陸、空。但於海路上,絕大部份市民只會聯想到如港澳碼頭等客運碼頭,但除客運碼頭外,本港設有三個「碇泊處」俗稱屯門、東頭及西頭,由港口管制科負責24小時讓出入境船隻停泊,並為不用泊岸或只許入境/過境香港水域不能登岸等船員辦理出入境或過境手續。船隻停泊後,會在頂部亮起國際通用的信號燈以示需要辦理出入境手續,而入境處之船隻亦會亮起國際通用之燈號(於夜間)及特定式樣之旗幟(於日間)以示為移民局船隻。此外,涉及海路的出入境手續亦相當繁複,包括為遠洋貨輪之船員辦理各式不同的出入境相關手續,如經由陸/空到港,再登上貨輪等,由於到港時身份,離港時身份均有機會改變(例如:到港時以旅客身份入境,但離境時以船員身份離境),因而衍生各式不同的處理方式。
维基共享资源中相关的多媒体资源:入境事務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