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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格式手册旨在规范两岸四地相关的用语。請注意,由於以下規範皆基於《避免地域中心方針》〈政治〉一節,因此違反本格式手冊者必同時違反《避免地域中心方針》規定。
維基百科應該中立地表述現實,故對於臺灣海峽兩岸複雜的政治關係及相關爭議不預設任何政治立場。除了專有名詞、引錄人物原話、檔案原文、機構正式名稱等既有內容之外,為避免使用法理論述所形成的中立性問題,編者應以事實論述為基礎,表述兩岸四地所涉及的複雜情況。
在描述國家或政權時,應儘量以確切的國家或政權名稱取代「中國」一詞,以避免歧義。如:「大清/清朝」、「中華民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等。
在1949年以前的相關條目中,若有歧義,則應當選擇(較)無歧義的名詞描述。例如,在描述北洋政府和廣州國民政府時,不應直接以「中國政府」代稱,而應以「北洋政府」和「廣州國民政府」稱呼。
在1949年之後的相關條目中,應儘量使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和中華民國等全稱。若單一條目內的「中國」一詞指涉對象相同,可使用置頂模板宣告條目內的「中國」指涉政權為何,但:
此外:
虽有以上规定,惟在不产生歧义的前提下,各国设立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或中华民国的外交代表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如以“中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或“中华民国”为外交上使用的名称,仍可基于名从主人称呼为“驻中国”。如使用“驻中国”会产生歧义,则仍应使用“驻中华人民共和国”或“驻中华民国”称呼之。
「中国大陆」可以代指1949年之後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實際管轄區域。現時,「中國大陸」可以作為中華人民共和國的代稱。
當與「臺灣」(作為中華民國實際管轄區域的代稱)並列時,可使用「中國大陸」與之相對。某些情況下,「中國大陸」也可以作為「中國內地」的同義詞,與香港、澳門並列。
除以上用法外,「中國大陸」亦可作為一般地理名詞使用。
除非前文已明確提及「中國大陸」,否則不應將「中國大陸」逕作「大陸」。
由於「中」、「華」在文書及口語上皆可代表「中國」、「中國大陸」、「中華民國」、「中華人民共和國」或「华人」,為避免歧義,原則上在1949年之後的敘述性內容中,應儘量避免直接以「中」、「華」二字作為直接代稱,而應明確指出所描述的對象或其全稱。若為了文章簡潔而需使用「中」、「華」二字代稱上述詞彙,必須在使用前提及代稱對象。如:中華人民共和國(下稱中方)。
以下情况例外:
「中共」為中国共产党的簡稱,而「共」則為世界各共產黨的通用簡稱,故「中共」及「共」兩詞應僅用於指代政黨本身,而不應用於指代由中国共产党執政的中華人民共和國,諸如「中共政府」等詞語也不應使用。「中共軍隊」及「共軍」則不應在1949年後的語境用作指代已成為中華人民共和國武裝力量的中国人民解放军。
此外,為免生疑問:
「中国内地」是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領域的概念,因此「中國內地」一詞僅限於與「香港」、「澳門」並列,而不應將「臺灣」與「中國內地」並列。如出現「香港」、「澳門」、「臺灣」同時並列的情況,仍應使用「中國大陸」與三者相對。
除非前文已明確提及「中國內地」,否則不應將「中國內地」逕作「內地」。
現時,「中國香港」、「中國澳門」分别是香港和澳門的同義詞,惟多數用於彰顯主權之場合,很少使用。
「大陸地區」為中華民國法律術語,與中華人民共和國實際轄域等義,可含或不含香港、澳門。一般而言,除非牽涉引述原文或法律內容,否則條目中的用詞應以某程度上同義的「中國大陸」代替「大陸地區」。
除非前文已明確提及「大陸地區」,否則不應將「大陸地區」逕作「大陸」。
「臺灣」一詞可指地理上的臺灣(本)島。1949年之後,「臺灣」一詞可以作為中華民國的代稱,但兩種情況除外:
「臺灣省」一詞僅限於描述實際上的地理行政區劃,如「宋楚瑜是唯一民選的臺灣省省長」。禁止以臺灣省直接代指中華民國或臺灣(本)島。
「臺灣地區」及「自由地區」為中華民國法律術語,兩詞均與中華民國實際轄域等義。一般而言,除非牽涉引述原文或法律內容,否則條目中的用詞應以「臺灣」(如無強調中華民國實際轄域範圍的必要)或「臺澎金馬」(如有強調中華民國實際轄域範圍的必要)代替「臺灣地區」、「自由地區」。
「臺澎金馬」及「臺澎金馬地區」為部分中華民國政府文件的用詞,而「臺閩地區」則為中華民國政府統計刊物的用詞。「臺澎金馬」、「臺澎金馬地區」及「臺閩地區」三詞均與中華民國實際轄域等義,用以強調中華民國實際轄域非僅有臺灣(本)島,或非僅有臺灣列島,或非僅有臺灣列島及澎湖列島(即1967年7月1日前的中華民國臺灣省的轄域範圍)。一般而言,除非牽涉引述原文或法律內容,否則條目中的用詞應以「臺灣」(如無強調中華民國實際轄域範圍的必要)或「臺澎金馬」(如有強調中華民國實際轄域範圍的必要)代替「臺澎金馬地區」、「臺閩地區」。
基於對臺澎金馬主權歸屬保持沈默的立場,不應使用「中国台湾」、「中国台北」等詞語指代中華民國;基於中立原則,不應使用「中共當局」等詞語指代中華人民共和國。
此外,對於特定政權、政黨或族群的污名化用語也不應用於敘述性內文,如「共匪」、「蒋匪」和「支那」等。專有名詞或語錄除外,如「南支那方面軍」等。
在人物信息框中表述兩岸四地近现代人物国籍时,应当遵循下列原则。对于具体条目而言,条目编者可以通过共识决定该条目人物信息框中是否使用旗帜模板。以下各條所指的“指定樣式”為下列指定樣式表中的指定樣式。
編號 | 指定樣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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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非官方機構及國際活動中,應該使用正式名稱稱呼。例如,在奥林匹克运动会相關條目中:
在模板、地圖、圖例等敘述性內文以外之附加材料當中,限採用事實主權敍述,除非相關附加材料的應用同時符合以下條件:
其他情況下,如相關條目確有進行法理主權敍述的必要,相關法理主權敍述應著墨於內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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